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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化学品进出口 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实施细则

颁布机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日期 1995-02-16 生效日期 1995-02-16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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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 环境管理登记实施细则 (1995年2月1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登记,即外商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外商”)向中国出口未列入《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的环境管理登记、外商向中国出口列入《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以下简称“有毒化学品”,详见附表1)的环境管理登记、国内出口商向中国境外出口有毒化学品的环境管理登记以及国内进口商从中国境外进口有毒化学品的环境管理登记。   第三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受理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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