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劳动防护管理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颁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适用领域 劳动防护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下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