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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污水排放与处理 供水/用水管理

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

颁布机构: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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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 计价格〔1999〕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建设厅(局)、环保局: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城市向用户包括居民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对于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污水集中处理率低,多数城市还没有收取污水处理费;已经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大部分收费标准偏低,难以补偿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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