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网标识码:扬尘污染防治 废气排放与处理
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颁布令: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 颁布机构: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大气环境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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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管理办法〉等24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06号)修正)
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因建筑工程、拆房、市政设施施工、物料运输及堆放和道路挖掘、养护、保洁等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第四条 杭州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的综合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房产、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拆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负责物料运输、堆放和道路挖掘、养护、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园林文物、公安、交通、林水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