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
颁布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5号 颁布机构: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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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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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 65 号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业经2006年5月30日农业部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杜青林
二○○六年六月五日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工作,促进优良畜禽品种选育与推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畜禽新品种是指通过人工选育,主要遗传性状具备一致性和稳定性,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畜禽群体;配套系是指利用不同品种或种群之间杂种优势,用于生产商品群体的品种或种群的特定组合;畜禽遗传资源是指未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通过调查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
第三条 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