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环境数据与统计 城市环境管理

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

颁布机构:上海市人大常委员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   (1995年4月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7月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市从事技术交易和技术交易服务,适用本条例。   技术交易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交易活动。   技术交易服务包括技术交易场所服务、技术交易经纪服务、技术交易咨询服务、技术评估服务、技术信息服务等。    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技术市场的培育和扶持,引导技术市场健康发展。    第......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