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网标识码:安全综合管理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机构: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状态
作废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财政部 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6〕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国家对煤炭开采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热、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