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网标识码:安全综合管理
(广东省)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的暂行办法
颁布机构:广东省安监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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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10月10日以粤安监〔2015〕160号发布 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披露和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信用信息,是指本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处理或获取的,各类可识别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规定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第四条 安全生产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披露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准确、安全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