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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施工安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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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4月23日以粤交基〔2015〕500号发布 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维修、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下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和条件所需的资金。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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