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周生贤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