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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颁布令: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 颁布机构: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状态 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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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周生贤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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