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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机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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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食药监文〔2014〕1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和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2月27日   附件:   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在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的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有效期3年,在全省有效。   第四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和范围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员在职培训、工作考核和任免制度。   第五条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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