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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境外合规指引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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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商外经字〔2013〕1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依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施行前已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在2013年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结束(2013年4月30日)前,达到《河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营资格条件。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月11日   河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对外劳务合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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