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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

颁布令: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 颁布机构: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自然生态保护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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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92号)   《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9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刘伟平 2012年9月22日   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草畜平衡制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维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草原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草畜平衡,是指为保持草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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