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网标识码:动植物资源保护 自然保护区 生物多样性 生态保护红线
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
颁布令: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 颁布机构: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自然生态保护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92号)
《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9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刘伟平
2012年9月22日
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草畜平衡制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维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草原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草畜平衡,是指为保持草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