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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颁布机构: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矿山安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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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尾矿库安全监管制度,做好我省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浙江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浙江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浙江省境内符合《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尾矿库的建设、运行、回采、闭库及其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尾矿库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直接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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