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自然灾害

上海市地下公共工程建设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机构: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上海市地下公共工程建设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本市地下公共工程的防汛安全,防止地下公共工程建设对防汛设施安全造成影响,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是指本市建设地铁、隧道、大型地下商场、大型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公共工程(以下统称地下公共工程)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可能对防汛安全造成影响,而进行的科学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和减轻防汛安全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下列地下公共工程建设,应当进行防汛影响专项论证:   (一)穿越重要防汛工程设施的;......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