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令 (第9号)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28日经中国地震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陈建民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水库地震监测管理,提高水库地震监测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库地震监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库地震监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水库建设单位负责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承担。 第四条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水库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条 水库地震监测是我国地震监测的重要组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