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公共卫生

济南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2010修正)

颁布机构:济南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卫生)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济南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1995年11月30日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1995年12月14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0年10月27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经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县(市、区)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第三条 本市红十字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促进和平进步事业服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