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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颁布令:国发〔2025〕14号 颁布机构:国务院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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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2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5年12月27日


  (本文有删减)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为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坚持系统推进和重点攻坚,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实施闭环管理,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优先治理与群众生活、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固体废物,加快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增长势头。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推动源头管控和减量

  (一)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节能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支持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强化工业生产精细化管控,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推动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一体化建设,促进尾矿就近充填回填,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无自建矿山、无配套尾矿利用处置设施的选矿项目。推动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

  (二)实施城镇固体废物源头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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