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特种设备监管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2025修订)

颁布令: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68号 颁布机构:上海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适用领域 特种设备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2025修订)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六十八号)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11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2月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2025年11月26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旅馆业等特种行业和下列采取特定管理措施的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一)营业性棋牌室;

  (二)提供歌舞娱乐服务的酒吧;

  (三)点播影院;

  (四)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

  (五)营业性射击场;

  (六)提供互动娱乐服务的桌游室、台球室、剧本娱乐等营业性场所;

  (七)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需要采取特定管理措施的其他公共场所。

  第三条 公安机关负责特种行业和公......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