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招投标 政府采购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令:珠政数管〔2025〕104号 颁布机构: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招采合规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珠海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政数管〔2025〕1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执业行为,提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4〕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发展实际,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共同研究制定了《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珠海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执业行为,提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