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
(2025年4月22日)
工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特别是其中的危险废物,会严重污染空气、水体、土壤,对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是环境治理中的一大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明确提出,要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严防各种形式固体废物走私和变相进口,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件,依法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展现人民法院守护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促使企业合法开展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助推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题发布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人民法院依法加大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跨省(直辖市)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从重处罚。案例一,吴某友、邓某等人在未取得建筑垃圾消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