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铁路运输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颁布令:交办安监〔2025〕28号 颁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交通运输安全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和公路水运工程有关标准,我部组织编制了《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5年4月14日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和公路水运工程有关标准,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等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可依照本标准判定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大和整改难度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

  第四条 施工管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