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一、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和本《目录》所列项目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审批,原则上不得下放至县级审批。涉及国家秘密和本《目录》所列行业中非省级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由市级审批,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县级审批。
二、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新、改、扩建属于省级审批项目(辐射类建设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