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
环固体〔202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以推进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和严格管控填埋处置量占比为抓手,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效能,优化利用处置方式,守牢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到 2026 年,全国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
到 2027 年,全国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 2030 年,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 10%以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二、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转运效率
促进收集便利化。持有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应提供规范有序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推行“网格化"收集模式,明确试点单位收集的废物种类、服务对象和服务地域范围,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鼓励有条件的收集单位为小微企业“反向"填写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为其提供规范环境管理和信息化服务。
推动转移快捷化。危险废物转移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深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按照省内转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