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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颁布令:穗商务规字〔2025〕1号 颁布机构: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国内贸易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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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商务规字〔2025〕1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 8 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 》(商流通发〔2022〕11 号)和《广东省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粤办函〔2022〕268 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广州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广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落实各项任务。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1月13日


广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 8 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 》(商流通发〔2022〕11 号)和《广东省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粤办函〔2022〕268 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广州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商流通规发〔2023〕6 号)和《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粤商务规字〔2024〕1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广州老字号,是指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企业经营良好、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广州品牌(字号、商标等)。

  第三条 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广州老字号认定工作,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称相关部门),将符合本办法基本条件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强示范引领性的品牌认定为广州老字号,将其所属企业认定为广州老字号企业,建立广州老字号名录。

  第四条 广州老字号认定遵循“自愿申报、优中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广州老字号认定以企业为主体,企业应当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注重理念、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经营、营销、管理等各方面创新,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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