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4个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涉台司法典型案例在指导涉台审判、及时回应台胞台企司法关切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涉台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9日发布新一批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本批案例共有4个,涉及两岸海洋生态保护、台商投资权益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涉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等方面,突出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涉台司法领域持续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平等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积极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的努力与成效,对于提升人民法院涉台审判质效、做实涉台司法工作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意义。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目录
一、金门县政府与上海某海运公司、李某某、深圳某油品销售公司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二、台湾地区居民庄某某诉上海某食品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三、台湾地区某生物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第三人台湾地区某食品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四、漳州某机械公司与周某劳动争议案
一、金门县政府与上海某海运公司、李某某、深圳某油品销售公司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关键词:涉台司法服务优选地 海洋生态保护
【基本案情】
2016年9月15日,案涉船舶遭受超强台风“莫兰蒂”影响,自厦门港锚地漂流至金门附近海域并搁浅,事故导致船体受损、船上燃油泄漏。金门县政府为此成立海洋油污染紧急应变中心,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配合潮汐布放海上拦油索,进行岸际吸油棉索布放及沙滩除污作业。其间,金门县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