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府规字〔2024〕12号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苏州市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