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能效/能耗管理 节能低碳产品

上海市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

颁布令:沪商规〔2024〕11号 颁布机构: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9-06 生效日期 2024-09-07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状态 作废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市商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6)

沪商规〔2024〕11号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4〕115号)要求,现印发《上海市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      

 

上海市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4〕11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市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补贴范围

本市对家电类、家装建材类、家具类及适老化产品进行补贴。

(一)家电类。包括微波炉(含一体机)、蒸烤箱、电饭煲、电风扇(含凉霸)、电暖器(含暖风机)、电磁炉、空气净化器、打印机、洗碗机、净水机、干衣机、吸尘器、洗地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门锁、投影仪等16类产品。

二)家装建材类。包括水槽、龙头花洒(含淋浴......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