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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费管理试行办法

颁布令:皖人社秘〔2024〕195号 颁布机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薪酬福利和保险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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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4〕19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23〕2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列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费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0日


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能力鉴定费管理工作,明确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所属劳动能力鉴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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