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费用补偿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4〕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费用补偿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8月30日
山西省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费用补偿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费用补偿工作,建立和完善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费用补偿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含社会应急力量,不包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统称调遣单位)下达的应急抢险救援命令,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以下统称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所产生的费用补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公执行应急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