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系统关于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相关条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执法处室、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精准执法和企业守法经营良性互动,市应急管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市应急管理系统关于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相关条款的指导意见》,已经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王彧;联系电话:28051618)
(此件主动公开)
市应急管理系统关于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相关条款的指导意见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