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治理三年提升行动工作指引
为全面推进物业治理有效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物业治理三年提升行动工作指引。
一、“党建”全面引领行动
1.落实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各地党委要把物业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区域特点现状,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物业党建工作领导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指导体系,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着力解决好物业管理服务难题,形成党建引领作用明显、法规制度配套完善、物业服务规范提升、居民群众基本满意的工作局面。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非公党工委要切实履行系统党建工作领导指导责任。
2.落实物业监管部门双重责任。县级以上住建(房地产、城管局)等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加强管理指导,制定落实具体措施,将党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等情况纳入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物业项目达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提高物业行业准入门槛,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小、散、乱”问题;加强物业行业日常监管,解决物业服务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的问题。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推进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市场监管、执法、民政、公安、消防、税务、环保等部门党组织要协同做好物业党建相关工作,积极推动执法力量进小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小区建设改造到哪里,党组织就跟进到哪里,“红心物业”就打造在哪里。
3.落实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责任。赋予街道党工委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权。街道党工委要定期研究物业党建工作,解决居民与物业矛盾突出问题,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年底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反馈住建(房地产)等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评价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社区党组织要履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责任,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街道社区党组织兜底管理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
4.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直接责任。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有形有效开展党的工作,着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业主满意的“红心物业”。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参与议事决策制度,在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开发、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上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创新开展党建工作,配合街道社区深入了解民情、收集民意、解决民忧,实现党组织活动与物业管理服务目标同向、互促共进。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应重视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勇于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5.推进建立红心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推进在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贯彻党的意图、发挥党员作用、维护群众利益。吸收党员业委会主任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对业主委员会,要把好人选提名关,严把资格条件,引导业主党员带头参选,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中党员应占多数;把好选举关,着力把讲政治、讲奉献、责任心强的党员推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主任;把好履职监督关,协商解决好物业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地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应推动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
6.规范“红心物业”建设。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围绕“双设五好一满意”目标,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党支部建设,设立一项党建工作专章、设置一处党群服务站,打造好书记、建设好队伍、落实好制度、推行好服务、做出好业绩,最终让群众满意。
7.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原则上以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指导为主。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由上级企业(部门)党组织直接管理的,要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双重领导指导。选优配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书记,充分听取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意见。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企业党组织书记。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组建形式建立党组织。开展“一建五送”活动,对新建物业服务企业同步建立党组织的,免费赠送一块标牌、 一面党旗、 一套党建图书、 一块党建宣传展板、 一笔启动经费。
8.设立党建工作专章。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设立党建专章,写明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活动阵地、党组织参与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范围和程序、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物业管理服务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物业服务企业治理结构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9.开辟党建工作阵地。指导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红心物业”活动阵地,做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载体、有制度,彰显物业“红”的元素特色。依托物业办公场所设立网格(小区)党群服务站、民情联络工作室等,搭建社区、物业和业主对话平台,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协商解决物业问题,助推基层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协商共治转变。
10.锻造红心服务队伍。通过发展新党员、选派党建指导员、选聘党员大学生、推荐党员就业等方式,发展壮大物业服务企业党员队伍。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党员分片联系居民,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实施“红心骨干”培养计划,物业服务企业党员可纳入城市基层党务工作者“万人大培训”计划。
11.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推行党员佩戴党徽“亮牌”上岗,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志愿服务站、党员服务标兵、党员责任区等活动。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最美邻居”“最美业主”评选,引导树立良好风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要主动融入所在街道社区“城市党建联盟”,积极参与共驻共建活动,开展“物业开放日”、“我为群众办实事”、迎“七・一”和庆“十・一”等丰富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使物业服务的过程成为党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过程。
12.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实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层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层党员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不是党员的可通过民主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兼职委员(不占职数)。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物业服务企业党建指导员、物业服务质量监督员,主要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对规模较大、辐射范围广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