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的通知
湘建城〔2024〕6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有关部署,推进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建城〔2024〕18号)和《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以效能提升为核心,以管网补短板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建管并举、系统整治、精准施策,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城市生活污水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管控。各地要加快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严格落实“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应当明确雨水、污水分流要求”规定。专项规划需经自然资源部门合规性审查,成果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加强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的衔接,选址、管网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等核心内容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土地出让程序把关,强化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坚持先规划、后配套、再出让。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对市政排水管网工程以及需要与市政排水管网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征求排水主管部门意见。(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指导督促,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