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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颁布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交通运输安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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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3]4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厅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和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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