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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可再生资源 循环经济 能效/能耗管理 新能源 清洁生产 化石能源

上海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意见

颁布令:沪发改能源〔2024〕91号 颁布机构: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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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上海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意见

  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立健全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8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推动绿电消费试点城市建设。遵循绿色优先、用户为本、互利共赢、协同高效的原则,以“三个衔接”为重点完善交易机制。一是妥善做好市场化价格和政府定价、国补政策衔接,加快建立市内绿电交易市场,释放市内资源潜力。二是推动电碳机制衔接,解决绿电环境属性重复申报问题,提升绿证消费的认可度。三是推动供需机制衔接。定期排摸梳理用户的绿电交易需求和意向,让绿电资源更有效地服务好用户。多措并举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能源利用高效化,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绿电绿证交易机制逐步完善,相关示范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为经营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电绿证交易服务,绿电消费能力显著提升,绿电交易规模达到50亿千瓦时以上。

  到2030年,绿电供给和消费多元化发展,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成为全社会的新时尚,市内重点行业企业绿电覆盖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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