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渝环规〔2024〕3号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已经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我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以下统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作出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