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长兴岛经济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各有关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2〕3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290号)要求,我委起草制定了《大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战略行动。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20年的不懈努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达100%,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动全市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国卫妇幼发〔2022〕32号)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辽宁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5年)》(辽卫办发〔2023〕29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母婴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与社会参与;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政策统筹,与生育全程服务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干预措施;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地区和人群,促进服务公平可及;坚持结果导向,强化过程管理,注重建章立制,保证各项工作措施持续稳定、消除状态持续维持。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3个结果指标达到以下要求并保持。
1.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
2.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
3.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
(二)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的主要过程指标达标。
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达到99%及以上;
2.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均达到95%及以上;
3.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
其它过程评估指标及指标解释详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1.预防育龄妇女感染。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及乙肝防控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减少新发感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检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充分利用医疗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手段,提高青少年、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及其家人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水平,增强其“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健康行为。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服务的同时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以下简称“三病”)检测服务并记录检测阳性结果,及早发现感染育龄妇女,及时提供干预服务,指导科学备孕。
2.尽早发现感染孕产妇。各区市县要进一步优化婚前、孕前和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服务流程,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及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各医疗卫生机构首次发现未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和未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的孕妇,应嘱其于妊娠12周内到辖区承担孕产妇建册的相关机构接受免费检测同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填写《孕情卡》报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建册机构在为孕妇(包括流动人口)建册时常规提供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服务,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并逐年提高。
3.严格落实登记和首诊报告制度。建册机构要查验已经完成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孕妇的检测结果报告单,并将本次妊娠期间首次检测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指定位置,并留存阳性结果报告单。对孕中、晚期首次寻求孕期保健服务的人群,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应在本机构立即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并做好首次检测孕妇信息的登记。各机构艾滋病筛查阳性样本要及时送至HIV抗体确证实验室,确证实验室要在收到样本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艾滋病确证报告。梅毒筛查阳性孕妇力争当日确诊,乙肝筛查要同时进行乙肝五项检测。三病阳性及可疑阳性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报告。加强对感染孕产妇配偶的咨询检测服务。
4.提升筛查能力和筛查质量。各助产机构要配备两种不同厂家或不同检测原理的快检试剂,对未进行“三病检测”或感染状况不明确的临产孕产妇开通检测绿色通道,在30分钟内完成检测,保证在临产前明确感染状况,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加强机构间合作,进一步缩短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确诊时间,为临产孕妇开通检测绿色通道。梅毒检测必须具备梅毒螺旋体血清学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两种检测试剂,以保证尽早确诊梅毒感染孕产妇。
5.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专门医疗机构(详见附件2),负责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各定点机构严格按照《大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版)》(大卫办发〔2021〕46号)要求,提供规范诊疗行为,完善以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提供病情监测与评估、规范用药、安全助产与科学喂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