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25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2024年2月21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自2024年4月5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2025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亚冬会)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亚冬会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亚冬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亚冬会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维护亚洲奥林匹克运动尊严、专有权利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和合法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亚冬会知识产权,是指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以下简称亚奥理事会)、亚冬会组织委员会以及相关权利人依法就亚冬会相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商业秘密等享有的专有权利。
亚冬会相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商业秘密等具体包括:
(一)亚奥理事会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会徽、会旗、会歌、口号;
(二)亚冬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域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