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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碳减排 碳达峰 碳中和 碳核算 碳交易 碳资产 碳核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

颁布令:发改环资〔2024〕113号 颁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双碳”与气候变化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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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环资〔2024〕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中央企业,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拓展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应用场景,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强绿证交易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有效衔接,激发绿证需求潜力,夯实绿证核发交易基础,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强国内国际绿证互认,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衔接
  (一)实施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突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导向,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
  (二)推动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坚持节约优先、能效引领,持续加大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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