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碳中和 碳减排 碳达峰 碳核算 碳交易 碳资产 碳核查

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颁布令:泸市府发〔2024〕2号 颁布机构: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双碳”与气候变化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发〔202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稳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以及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四位一体"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以碳达峰十大行动为抓手,有力有序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各领域绿色竞争力,确保2030年前如期实现碳达峰。

  (二)基本原则。

  ——目标导向、系统推进。综合考虑全市资源能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定位、发展阶段、减排潜力和成本等因素,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科学规划各区县、重点行业领域的“降碳、低碳、近零碳、零碳、负碳"绿色发展进程,建立健全减排长效机制和低碳政策体系,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优化与管理创新,确保做到稳妥有序、安全降碳。

  ——重点突破、示范引领。以宜泸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为战略目标,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聚焦能源与工业、交通、建筑等融合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重点突破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节能降碳、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高能耗、高排放重点企业减排降碳示范工程,推动绿色低碳技术转化应用,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就地就近转化利用水平。

  ——创新驱动、实效优先。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推进能源、工业等领域的绿色发展创新体系建设,催生一批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绿色白酒、绿色智能智造、绿色化工、绿色航运及物流等低碳零碳新发展格局,确保绿色发展实效。

  ——市场导向、开放合作。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激发各领域企业减排降碳潜能和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交流合作与优势产业培育,做好承接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的资源、基建、能力等储备,走出一条服务国家战略全局、支撑四川未来发展的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三)主要目标。

  从我市各领域发展实际出发,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能源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手段,逐步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建成有效支撑四川省乃至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支撑区,确保在2030年前碳达峰。

  “十四五"期间,初步构建以市场资源配置与宏观政策调控相结合的绿色低碳管理体系,建成技术创新应用平台和低碳产业服务平台,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明显,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政策法规、市场机制、科技创新、财税金融、生态碳汇、标准建设等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竞争力和绿色服务能力格局初步形成。到2025年,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1.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4%,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循环型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3.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上下达目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碳达峰重点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加快构建与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底线和绿色低碳能源供应,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有序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到2025年,原煤消费量不超过620万吨,到2030年,原煤消费量不超过660万吨。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增速,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推进生物液体燃料替代传统燃油。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做好重大风险研判化解预案,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合理控制酒业、建材、化工等行业燃煤消耗量。大力推进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加快泸州燃气发电项目建设,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实施工业、交通领域天然气燃料替代。推动实施锅炉、窑炉电能替代计划,继续实施自备电厂停发替代,推进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供冷供暖、家居家电等五大领域电能替代,提升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推广电烤烟替代燃煤烤烟。

  2.加大页岩气、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力度。充分发挥页岩气资源富集地优势,科学稳妥推进泸县区块、古叙区块页岩气、煤层气勘探开发,梯次推进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合江县页岩气滚动开发,加快推进西南油气田和浙江油田页岩气勘探开发重点项目。加强页岩气、煤层气资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建设煤层气、页岩气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加快油气输送管网建设,推进“川气东送"二线(泸州段)、威远—泸县、宜宾—泸县等页岩气干线管道建设,实施泸州全域气化工程,推进燃气配气管网逐步向乡村覆盖。建设川渝页岩气开发技术研究中心,全面推广“油改电"、压裂返排液重复利用等绿色低碳开采工艺,推进节能、节水和固废综合处理利用。到2025年,页岩气年产量力争达到50亿立方米;到2030年,页岩气年产量力争达到100亿立方米。

  3.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加强清洁能源资源开发转化利用,推进风、光、生物质能等融合发展,建设川南渝西地区优质清洁能源基地。科学利用生物质能,建设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项目,支持合......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