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爱国卫生工作若干规定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3年第11号)
《长沙市爱国卫生工作若干规定》已经2023年10月27日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长沙市爱国卫生工作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改善人居环境,预防和控制疾病,保障公众身心健康,推进健康长沙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爱国卫生工作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