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碳减排 碳核算 碳中和 碳达峰 碳核查 碳交易 碳资产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颁布令:发改环资〔2023〕1529号 颁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双碳”与气候变化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发改环资〔2023〕15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按照《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提升我国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有关部署,推动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规则和标准体系,建立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推进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建设,拓展和丰富应用场景,发挥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对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支撑。

  (二)工作原则

  ——系统推进,急用先行。以市场需求迫切、减排贡献突出、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产品为重点,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的原则,积极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有序扩大覆盖产品范围。

  ——创新驱动,技术融合。将创新作为提高碳足迹管理水平的关键,强化碳足迹核算和数据库构建相关技术方法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碳足迹......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