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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

颁布令:湘政办发〔2023〕34号 颁布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大气环境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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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3〕3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23日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努力实现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突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举全力、出重拳、使实招,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改善“一年见成效、两年有提升,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化结构,标本兼治。有效推进能源、产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切实提升清洁低碳水平,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大幅减少重点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坚持突出重点,协同增效。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突出重点区域、任务、时段,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推进协同治理和联防联控。
  坚持齐抓共管,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攻坚合力。加强监测、执法和监管联动,夯实能力建设,严管严查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三)攻坚目标
  2023年,完成国家空气质量指标,全省PM2.5浓度力争在34μg/m3以内;其中长沙市在37μg/m3以内。2024年,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全省PM2.5浓度在33μg/m3以内;其中长沙市在36μg/m3以内,并奋力追赶到全国省会城市中游水平。2025年,全省PM2.5浓度在32μg/m3以内,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中部六省位居前列,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其中长沙市在35μg/m3以内,并确保达到全国省会城市中游偏上水平,奋力跻身先进行列。(具体见附件)
  二、攻坚任务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部署攻坚任务,推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一)能源领域
  1.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严格落实煤炭等量、减量替代,提高电煤消费占比。多渠道扩展天然气气源,扩大外受电比重,持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大力推进使用清洁能源或电厂热力、工业余热等替代锅炉、炉窑燃料用煤,加快推动玻璃、地板砖等建材行业企业以及有色冶炼行业鼓风炉、反射炉等“煤改气”,依法依规推进煤气发生炉有序退出,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到2025年,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51%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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