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要素保障,持续释放改革效能,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环评制度衔接联动、优化环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及时推广,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督闭环环境管理体系,发挥制度合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工作原则
加强联动、提升效能。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制度高效联动,发挥制度合力,拓展改革空间,优化环评管理,提升源头预防效能。
完善流程、保障发展。统筹从宏观到微观、从源头到过程各项管理要求,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环评保障,提升环评效率和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
绿色引领、守牢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理念,加强宏观管控,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引领、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守牢生态环保底线。
严格监管、注重实效。加强与生态环境执法监督联动,严格监督管理,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生态环保要求落实到位。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总体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督等制度衔接更加顺畅,基层审批、评估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显著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和企业落实环评责任意识持续提升,环评工作进一步优化。到2027年,试点成果规范化、制度化取得积极进展,制度合力进一步发挥,源头预防作用进一步提升,守好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
二、加强制度衔接联动
(四)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作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字化管理,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强化共享共用,开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