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一号)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已经2023年9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
(2023年9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职责,建立相关工作协调机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指导本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具有教育功能的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和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 网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