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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投资并购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

颁布令:北证公告〔2023〕61号 颁布机构: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投资并购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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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的公告(2023修订)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的公告
(北证公告〔2023〕61号)


  为便利投资者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交易,进一步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办理流程,本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年9月1日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


  为了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投资者资产认定、合格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报送标准及流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1.投资者适当性的认定
  会员为投资者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北交所)交易权限,应当严格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1 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认定
  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投资者在会员开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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