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日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高质量实施,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运行管理,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地域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分期分批建设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方式建设继续教育机构。根据“谁确定、谁管理”的原则,由继续教育机构的确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评估考核,监督继续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继续教育机构包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机构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机构,采取竞争性方式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