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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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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颁布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法律 适用领域 对外贸易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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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对外关系的职权
  第三章 发展对外关系的目标任务
  第四章 对外关系的制度
  第五章 发展对外关系的保障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对外关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展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展对外关系,促进友好交往。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全球共同发展,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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