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9修正)
(2004年2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发布 根据2014年8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