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旨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要求各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把办理相关案件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务实举措,切实监督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法统一正确实施。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可以提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全国检察机关2022年共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000余件。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督促保护服务场所消费者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件,其中有4件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例。检察机关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相关违法主体积极整改,充分体现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优势,激活行政执法效能,把诉前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特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督促保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及专家学者担任听证员,就行政机关是否已依法全面履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等事项召开公开听证会,消除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这批典型案例还体现了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履职,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公益损害责任,通过提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诉求,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价值;注重溯源治理,推动解决行业、领域、系统内普遍性和根源性问题等特点。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突出保护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的个人信息,严格保护敏感类别信息及特定群体的个人信息。
目 录
1.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服务场所消费者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2.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3. 浙江省湖州市检察机关诉浙江G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
4.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医疗健康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5.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6.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诉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7.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诉付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8.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政务公开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服务场所消费者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服务场所 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 数字技术
【要 旨】
针对服务场所强制采集、非加密传输、违法存储、未定期删除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造成信息泄露安全隐患的行为,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基本案情】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某健身房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强制要求会员刷脸或录入指纹进入。由于该管理系统采用分级分层、前后端分离等技术,消费者在前端平台界面仅能看到被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未被告知个人信息收集清单及权限。在部分会员明确拒绝人脸采集识别后,该健身房擅自将会员办卡时提供的照片录入系统作为刷脸进出凭证,且在会员要求删除照片等信息时,以无管理权限为由拒绝删除,其行为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6月21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向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新吴区院)反映,新吴区某健身房存在侵犯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的情形。新吴区院运用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平台,通过数据交叉比对、智能分析,排查易发生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的服务场所,绘制风险防控“数字地图”,发现全市案件线索16件,其中涉及新吴区5件。经初步调查,新吴区院于2022年8月11日正式立案。
新吴区院引入专业技术机构协助调查取证,现场勘验涉案服务场所信息管理系统,出具专家意见,认为该系统在个人信息传输、存储等方面存在安全风险。针对涉案服务场所采集、存储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邀请公安、市场监管、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召开论证会。新吴区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等规定,消费者的人脸、指纹等属于生物识别类敏感个人信息,涉案服务场所系公共场所,非维护公共安全必需且未取得消费者单独同意,强制采集、非加密传输、违法存储、未定期删除敏感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新吴区院于2022年8月12日向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涉案服务场所依法处理,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开展行业规范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类似违法行为发生。
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5家服务场所进行集体谈话、责令改正,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并建立定期检查、约谈、通报等监管机制。涉案服......